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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展播 | 四川简阳法院: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要素 打通四级网络“神经末梢”
新市人民法庭新貌
夯实基础,网络先行
法院中心机房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建设应在上级法院统一规划框架下根据经济条件、区域特色、案件特点等制定建设方案,比如: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合理投入自助服务设备以及网上办案、网上缴费、互联网开庭、微法院等信息化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的线上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法院各类诉讼活动;而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距离较远的人民法庭应重点推行巡回审判、远程接访服务、远程开庭服务、电子印章和移动办公等信息化设备,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院庭结合,加强联系
人民法庭既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信息化工作,更要加强与院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手指”作用。一方面,人民法庭要利用好统一部署的关键系统,大力推广和引导当事人使用,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另一方面,院机关信息化部门应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培训指导,确保人民法庭干警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方法,保障信息化设备长期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人民法庭的各项审判、行政事务工作顺利开展。
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简单的按理论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民法庭的地理区域、社会群体、经费条件等因素,从实际出发,厘清当前人民法庭最迫切的困难问题,“对症下药”才能更好地开展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工作。
作者:谭小波
单位: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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