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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展播 | 四川简阳法院: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三要素 打通四级网络“神经末梢”

谭小波 智慧法院进行时 2022-11-27


新市人民法庭新貌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末端,是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接触当事人群体最复杂,同时也是最能让当事人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部门之一。人民法庭完成了很多人民法院工作,如同人的十指,是智慧法院“智慧大脑 ”的指令执行者,同时也是给“大脑”收集反馈信息的“神经末梢”。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法院信息化建设,但由于各地法院情况不同,因此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应根据区域特点、群众文化程度、司法接受度等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的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思路和方法。



夯实基础,网络先行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同样,信息化建设也是一个道理。网络就是信息化建设的“路”,网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信息化的成效。人民法庭网络是政法四级网络的终端,而西部地区人民法庭大多数距离相隔较远,网络连接采取的是租用运营商光纤线路。由于上下行100M以上的高质量专用网络费用较高,考虑到西部地区的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较少,有些法庭甚至就三到四人,所以网络投入方面一般不会太大,网络一般要求能通就行,不太重视网络带宽等其他方面的情况。而网络带宽往往是决定使用各类信息化软件系统“卡不卡”“转圈不转圈”的重要因素,所以人民法庭的网络建设应纳入与院机关同级别的规划和建设中,提高网络质量,才能提高人民法庭信息化水平,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解决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法院中心机房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全国共有人民法庭一万多个,各人民法庭所处地理位置不同、经济条件不同、信息化投入参差不齐,同时各人民法庭还面临社会群体文化水平不同、当事人对信息化事物接受能力存在差异等问题。
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
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建设应在上级法院统一规划框架下根据经济条件、区域特色、案件特点等制定建设方案,比如: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合理投入自助服务设备以及网上办案、网上缴费、互联网开庭、微法院等信息化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的线上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法院各类诉讼活动;而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距离较远的人民法庭应重点推行巡回审判、远程接访服务、远程开庭服务、电子印章和移动办公等信息化设备,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

院庭结合,加强联系


人民法庭既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信息化工作,更要加强与院机关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好“手指”作用。一方面,人民法庭要利用好统一部署的关键系统,大力推广和引导当事人使用,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另一方面,院机关信息化部门应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培训指导,确保人民法庭干警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方法,保障信息化设备长期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人民法庭的各项审判、行政事务工作顺利开展。


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简单的按理论建设,要充分考虑人民法庭的地理区域、社会群体、经费条件等因素,从实际出发,厘清当前人民法庭最迫切的困难问题,“对症下药”才能更好地开展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工作。






作者:谭小波

单位: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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